學習目標與策略
通過變形兩邊之差、非負平方與精確恆等式證明不等式,追踪分母符號,並確定等號條件。證明應解釋某個量為何非負,以及哪些假設使變形可逆。
三種方法是:把兩邊之差寫成平方和;識別 Cauchy–Schwarz 或算術–幾何平均結構;引入參數並要求所得二次式非負。在不等式鏈中,最終取等要求每一個可能嚴格的步驟都取等。
1. 從恆等式和符號開始
對非負實數 a,b,
a+b−2ab=(a−b)2≥0.
故 (a+b)/2≥ab,當且僅當 a=b 取等。輸入非負保證根號有定義。若進一步 a,b>0,可除以它們的正積得到等價的倒數不等式;符號未知的分母不能這樣處理。
對非零實數 a,b,有精確恆等式
(a+b)(a1+b1)−4=ab(a−b)2.
若 ab>0,左側非負;若 ab<0,左側非正。同一代數式因分母符號不同給出相反方向。正輸入是充分條件;餘項非負的精確條件取決於 ab 的符號。
2. Cauchy–Schwarz 的完整證明與等號條件
對正整數 n 和實向量 u=(u1,…,un)、v=(v1,…,vn),恆等式
(i∑ui2)(i∑vi2)−(i∑uivi)2=i<j∑(uivj−ujvi)2
由展開得到:對角項抵消,每一對非對角項貢獻 ui2vj2+uj2vi2−2uiujvivj。餘項均為平方,故
i∑uivi≤i∑ui2i∑vi2.
當且僅當每個交叉項 uivj−ujvi 均為零時取等。若 v=0,任意 u 都取等。若某個 vj=0,恆等式給出每個 i 都滿足 ui=(uj/vj)vi,所以 u 是 v 的標量倍;反之標量倍使每個交叉項為零。這樣包括零向量的等號條件均得到證明。
恆等式法展示每個非負餘項。參數法則從對所有實數 t 有 ∑i(ui−tvi)2≥0 出發,最小化所得二次式。兩法都有效;恆等式尤其便於看清等號和穩定性。
3. 帶權平方揭示參數範圍
對實數 a,b 及實參數 t,
(1−t)a2+tb2−[(1−t)a+tb]2=t(1−t)(a−b)2.
當 0≤t≤1,右側非負,得到凸平方不等式;t=0、t=1 或 a=b 時取等。若 t<0 或 t>1 且 a=b,右側為負,不等式嚴格反向。使用“權重”時必須說明允許範圍。
再看 x2+2tx+1=(x+t)2+1−t2:它對所有實數 x 非負,當且僅當 ∣t∣≤1。充分性由兩項非負得到;必要性通過在 x=−t 處代入證明。反例可以依賴它所針對的參數。
4. 複數三角與反三角不等式
先回顧模的乘積恆等式:
展開可知共軛保持和與積,因此
∣zw∣2=(zw)(zw)=(zz)(ww)=∣z∣2∣w∣2.
兩邊的平方根均非負,故 ∣zw∣=∣z∣∣w∣。模是非負實數尺度,不是複數之間的次序關係。
對 ξ=x+iy(x,y∈R),∣ξ∣=x2+y2≥∣x∣≥x=Reξ。
對複數 z,w,展開得
∣z+w∣2=∣z∣2+∣w∣2+2Re(zw)≤∣z∣2+∣w∣2+2∣z∣∣w∣=(∣z∣+∣w∣)2.
這裡使用 Reξ≤∣ξ∣ 及已證明的模乘積恆等式。待開方的兩邊均非負,故 ∣z+w∣≤∣z∣+∣w∣。
若兩個輸入都非零,當且僅當 zw 是非負實數時取等,等價於 z=λw 且 λ>0。允許零輸入後,可描述為處在同一非負射線上。等號條件不只是“兩數都是實數”:異號實數通常使三角不等式嚴格。
對 z=(z−w)+w 使用三角不等式,得 ∣z∣−∣w∣≤∣z−w∣;交換 z,w 得另一方向,故
∣z∣−∣w∣≤∣z−w∣.
外層絕對值不可省略,因為較大的模可能來自任一輸入。反三角界常用於直接證明模函數連續:輸入接近時,大小也接近。
5. 等號條件與穩定性估計
設 a,b≥0、a+b=2、ab≥1−ε,其中 ε≥0。由精確恆等式
(a−b)2=(a+b)2−4ab=4−4ab≤4ε
可得 ∣a−b∣≤2ε。又 a−1=(a−b)/2、b−1=(b−a)/2,所以二者離等號值一均至多 ε。積接近最大值時,輸入也定量地接近彼此。
類似地,複數恆等式
2(∣z∣2+∣w∣2)−∣z+w∣2=∣z−w∣2
給出 ∣z+w∣≤2∣z∣2+∣w∣2,當且僅當 z=w 取等。這比先連接三角不等式和實 Cauchy 界再协調各步等號更直接;目標呈二次形式時,可先寻找平方距離恆等式。
例:選擇證明方法
對正數 aj,證明 ∑j=1n1/aj≥n2/∑j=1naj 時,直接通分並不方便。對 uj=aj、vj=1/aj 用 Cauchy–Schwarz,其點積恰為 n,再除以正的和即得所需界。等號要求所有 j 都滿足 uj=λvj,因此各 aj 相等。代換的目的是簡化點積。
反駁不加限制的倒數不等式時,選符號更有效:一對異號數使精確餘項為負。構造定理、檢查定義域和寻找反例需要不同的方法。
證明與診斷練習
- 方法選擇。 對正實數證明 (∑aj)(∑1/aj)≥n2 並刻畫等號,說明根號與除法為何有定義。
- 參數範圍。 求所有實數 t,使 (1−t)a2+tb2≥[(1−t)a+tb]2 對每對實數 a,b 成立。
- 全稱量詞。 求所有實數 t,使 x2+2tx+1≥0 對所有實數 x 成立,並說明何時可取等。
- 符號檢查。 分析未經符號檢查就將有理不等式兩邊乘以 ab 的證明;用精確倒數恆等式給出 ab>0 和 ab<0 時的正確結論。
- 複數等號。 用平方距離恆等式證明 ∣z+w∣2≤2(∣z∣2+∣w∣2),並給出包括零輸入的完整等號條件。
- 定量加強。 若 a,b≥0、a+b=S>0、ab≥S2/4−δ 且 δ≥0,給出每個數到 S/2 的距離界,說明為何這是穩定性結論而不只是等號結論。
完整解答
- 令 uj=aj、vj=1/aj,正性使所有式子有定義。點積為 n,Cauchy–Schwarz 給出 n2≤(∑aj)(∑1/aj)。當且僅當每個 j 都滿足 aj=λ/aj 時取等,即每個 aj=λ;反之正數都相等時取等。沒有除以零,也沒有複數平方根分支。
- 差為 t(1−t)(a−b)2。若 0≤t≤1,它對所有數對非負;若 t 在該區間外,取 a=0,b=1 即使差嚴格為負。因此恰好閉區間 [0,1] 可行。
- 配方得 (x+t)2+1−t2。若 ∣t∣≤1,它對所有 x 非負;若 ∣t∣>1,取 x=−t 得負數,證明必要性。只有 ∣t∣=1 且 x=−t 時取等;當 ∣t∣<1,處處嚴格為正。
- 正分母保持不等式方向,負分母反轉方向,零分母使原倒數無定義。與四之差為 (a−b)2/(ab),故 ab>0 時乘積至少為四,當 a=b 取等;ab<0 時嚴格小於四,因為異號非零輸入不可能相等,分子為正。未經核實的符號是第一處錯誤推論。
- 展開 ∣z−w∣2=∣z∣2+∣w∣2−2Re(zw),並從 2(∣z∣2+∣w∣2) 中減去 ∣z+w∣2,得 ∣z−w∣2≥0。當且僅當 z−w=0、即 z=w 時取等,包括兩數都為零。
- 由 (a−b)2=S2−4ab≤4δ 得 ∣a−b∣≤2δ。恆等式 a−S/2=(a−b)/2、b−S/2=(b−a)/2 表明兩個距離均至多 δ。δ=0 恢複精確等號;正 δ 控制近等號情形能偏離多少,這就是穩定性的額外內容。
總結與術語
不等式恆等式先精確表達兩邊之差,再判斷符號。等號條件記錄所有非負餘項何時消失。穩定性界量化餘項較小時的接近程度。定義域條件保證根號、倒數和依賴符號的乘法有效。完整證明包括這些條件和等號描述,而不止最後的不等號。